关于管理学院依法治校示范学院建设工作小组成员调整及成立依法治院工作专家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6        浏览量:264

院内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上海理工大学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意见》(上理工委〔2018〕74号),确保党、国家和学校各项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学院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水平,增强学院领导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经学院党委会充分研究讨论,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决定成立依法治院工作专家小组,并对依法治校示范学院建设工作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一、依法治校示范学院建设工作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汪维、赵来军

副组长:蒲莹莹、张永庆、张峥、何建佳、严凌

成  员:学院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秘  书:冯晨

以上成员均以职务身份参加,如有变动,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的相关方针、政策,结合学院实际,对学院依法治院及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2.组织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学院各项工作的管理机制,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预案。

3.定期召开会议,对学院依法治院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进行分析研判,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完善学院各类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管理漏洞导致的违纪事件发生。

4.依靠依法治院工作专家小组,每学期1~2次,在师生中落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供师生权益维护相关咨询服务。

5.按规定及时上报学院发生的涉及违反国家法律和各类治安管理规定的相关事件,并讨论和研究事件处理方案。

二、依法治院工作专家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刘丽华

组  员:韩承鹏、赵延波、鲁志昆、刘胜题

(二)工作职责

1.为学院推进“依法治院”工作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2.根据学院安排,在师生中开展法律专门知识讲座和辅导。

3.组建“身边的法律顾问”志愿者工作站。依托职工小家,作为志愿者工作站的服务地点。根据师生需求,每周1次,提供法律咨询等相关服务。


 

管理学院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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