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8        浏览量:289

校内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6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6〕1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有关规定,我校正式启动2016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

    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3. 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 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 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具体申报条件、程序等详见《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细则(2016)》。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限推荐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

    三、申报材料和流程

    1. 学院推荐。各学院于2016年7月1日17:00前,提交附件2: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2.学校评审。由校学术委员成员为主的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审议,投票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3. 校内公示。

    4. 材料填报。公示无异议的,人事处为推荐候选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发放个人账号和密码,由个人网上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并准备附件材料,经人事处汇总后上报。

    联系人:安栋;电话:021-55271605

    邮箱:andong@usst.edu.cn

    附件:2016宝钢优秀教师奖(校内).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