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4        浏览量:378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科学研究的实力,提高我校国家级项目申报的质量,鼓励广大教师开展国家级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实现各类国家级项目立项数的突破, 2016年度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有关部门及研究人员认真阅读通知内容,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具体情况和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按照《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必须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有利于学科和专业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项目可自由选题。 2、校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选题必须有明确的预期目标,所有论文须标注由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资助,资助项目期间必须申报国家级项目。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按照《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参考2015年我校国家级项目申报具体情况,2016年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仅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培育项目,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三、申请人员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状况以及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时间,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培育项目:当年牵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或青年项目未获得资助,项目网上同行评审意见打分较高(符合申报条件的拟资助人员名单见附件)。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承担各级各类项目逾期未完成者;

    2、已获得过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资助;

    3、已获得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资助;

    四、研究时间

    校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的研究时间一般为20161-201612月。

    五、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申请表》,并请各院(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于20151215日前将经所在部门盖章后的申请书一式2份交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将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审查。

    2、当年度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上海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基金项目、上海理工大学德育思政高教专项项目上海理工决策咨询基地课题中最多可申请一项。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申请表

          22016年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拟资助人员名单

上海理工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课题申请书(2015版).docx

2016年度国家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拟资助人员名单.xlsx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