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4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浏览量:1173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开展2010-2014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评选工作的实施细则》(沪模办〔2014〕2号)和教委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0-2014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弘扬各行各业模范人物和集体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努力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氛围,为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评选范围

        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的范围是:2010年以来,为本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者。

        市劳动模范从企业、社会组织和农村中产生,市先进工作者从机关事业单位中产生。

        市模范集体推荐评选的范围是:2010年以来为本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学院、所、系、科室、班组(团队)等最基本的工作单位。

        三、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乐于奉献,表现突出,具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荣誉基础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并在2010-2014年度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参加上海市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评选:

        (一)围绕实施上海“十二五”发展规划,在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和城市国际化程度、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推进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等方面,为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围绕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在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和新模式,改造提升基础和传统产业,加快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等方面,为促进经济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围绕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在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面,为加快推进科学技术与城市发展全面深入融合,建设国际人才高地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围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着眼于城市可持续发展,在全力推进节能减排,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进生态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营造生态宜居的绿色家园,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围绕增强城市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在注重依法和长效管理,推进人性化服务、网格化覆盖、智能化应用、精细化管理以及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国家尊严、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开展对口援建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围绕以人为本的社会建设和治理,致力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构建和谐社会、完善制度安排、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促进就业、加强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健全住房保障、深化教育卫生改革发展等方面,为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满意度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着眼于弘扬上海城市精神,在倡导上海城市价值取向,增强城市软实力,构筑诚信体系,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文化原创能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围绕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改革方向,贯彻群众路线,团结凝聚党心民心,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科学发展、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

        四、评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一)2014年12月29日,布置2010-2014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评选工作。

        (二)2015年1月6日前上报《2010-2014年度上海市先进工作者推荐表》、《2010-2014年度上海市模范集体推荐表》纸质件和电子版。

       (三)1月8日校劳模评选小组评选。

        (四)1月9日上海市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和模范集体候选部门报上海市教委。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候选对象上报的事迹材料篇幅控制在2000字左右,简要事迹材料控制在300字左右。通过概括性描述、数据和典型事例,反映出候选对象五年中(2010-2014)的主要业绩和突出贡献,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体现候选对象的鲜明特点。

        (二)候选对象的事迹材料,需加盖部门党组织公章。

        (三)候选对象的事迹材料,纸质版交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到工会邮箱: gonghui@usst.edu.cn

        (四)各学院、部门推荐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和模范集体,限报一名。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工会龚老师,电子版发到邮箱: dfgong586@126.com

       

附件(请至工会网站下载):

1、《2010-2014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2、《2010-2014年度上海市模范集体推荐表》

 

上海理工大学劳动模范评选小组

(工会、人事处代章)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