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3        浏览量:446

各有关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4]5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其中,高等学校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如院(系、所)、处、馆、教学科研基地、团队等。

        (二)全国优秀教师评选范围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

        (三)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校级领导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高等学校二级机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教;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奉公,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近5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全国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成绩。

        三、推荐名额

        (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各学院限推荐1个候选单位。

        (二)全国优秀教师以及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限各推荐1名候选人。

        四、材料要求

        1、推荐人选先进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1份,要求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2、推荐对象汇总表1份。

        3、推荐报告一份。

        4、《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或《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纸质版一式5份。

        5、以上材料纸质版,请各学院于2014627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本次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2 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汇总表.doc

附件3 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doc

联系人:孟得华

话:55270660

箱:mdehua@usst.edu.cn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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