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6        浏览量:577

        教育系统妇委会关于“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方案已下达,资助的对象主要为教育系统 40 岁以下优秀青年女教师,现将资助的项目及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1、家庭服务补贴费:对象为 40 岁以下的女教授(包括其他正高职称),每人每年1200元。

   2、生育、哺育生活补贴:对象为40岁以下,本单位工作二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条例、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女教职工生育,当年申请。每人补贴 1500元。

   3、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补贴:对象为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和社会科学成果奖的 40 岁以下的女教师(课题、项目主要负责人),奖励金额每项 500 ― 2000 元。(盖政府章)

   4、单亲生活困难补贴:单亲(需抚养孩子者),副高以上职称,生活困难,年龄 40 岁以下的女教师可以申请,每年补助 1000-1500 元。

         “资助金”每半年校妇委会向市教育系统妇委会申报一次(时间为 6 月、12 月,生育补贴可当月申报)。凡有符合以上条件的,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妇委会统一上报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审批,经批准后由妇委会发放补贴。

         需要申请的老师,请按学校要求将自己的材料准备好,于6月17日前交至管院大楼407办公室苗老师处。

 

 

说明:(从校工会下载专区下载表格)

http://gonghui.usst.edu.cn/s/37/t/107/d2/5b/info53851.htm

 · 申请《家庭服务补贴费》请附身份证(40 岁以下)、职称证书(正高)复印件。

 · 申请《生育补贴费》请附身份证(40 岁以下)、职称或学位证书(副高以上)、孩子出生证复印件。

 · 申请《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补贴》请附身份证(40 岁以下)、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 申请《单亲生活困难补贴》请附身份证(40 岁以下)、职称证书(副高以上)复印件。

 

 

院工会

201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