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12级学生分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03-24        浏览量:2999

        2012年管理学院本科招生实行按专业大类,进校后选择专业的模式。为保证2012级学生专业选择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学院采取学生与各专业双向选择,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原则,成立学院分专业领导小组,公开专业选择标准,接受各方面监督。学院在综合考虑学生志愿、各专业接受人数限额、前三学期期末考试加权平均分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学生今后所修读的专业。

(二)管理学院分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高岩  雷良海

        副组长:严广乐  姚秀雯

        组员:王永联  高广阔  仲伟冰  王波 严凌  樊重俊  李林  韩承鹏

(三)工作程序

       1.学生根据在新生入学教育以及各学期选课指导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学习状况、性格特点以及对专业的理解,按规定填写相应的《专业选择志愿表》。

        2.学院根据学生专业选择志愿高低等级、各专业接受人数限额、前三学期期末考试加权平均分进行录取。

(四)时间安排

       1、2014年3月24日-3月27日:填报志愿。

       2、统计结束后,学院公布选专业结果。

(五)管理学院各专业招收人数限额

 

序号

专业大类

各专业(方向)拟接受人数

1

经济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95人

金融学

103人

2

管理类

会计学

103人

管理科学

55人

系统科学与工程(交通工程方向)

35人

系统科学与工程(金融工程方向)

35人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5人

工业工程

45人

公共事业管理

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