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参加门诊、住院保险交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6        浏览量:722

        为了贯彻上级精神,在教职工中开展医疗保障福利工程,我校继续参加教育工会指定的保险公司“门诊、住院保险”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保险项目

表1  项目列表

 

 

保险责任名称

赔付比例

免赔额

保额(元)

保费(元/人)

1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

10000

260

2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

10000

3

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

70%

 

2600

4

附加团体门诊医疗保险

70%

600

1400

参加的同志每人可享受保险公司的四个险种。

2、就诊医院(限指定医院)

详情见附件(自负段医保服务指南)。

3、保费及保险期限

每人260元,其中个人支付60元工会支付200元。

保险期限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止。

4、具体要求

请学院各工会小组长将本部门参保人员情况统计汇总,并将60元/人的保费收齐后,于2013年4月23日前将一份电子版统计名单(参照下表格式制成Excel格式)发至邮箱:system20090901@126.com,并同步将收来的保费交给管理学院413室的傅家旗。

表2  名单的统一格式

    部门: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管理学院工会

2013年4月16日

附件:自负段医保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