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各班级、团委学生会各部门:
今年是五四运动九十四周年,也正值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并秉承学校育人育才的宗旨,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培育并弘扬我院大学生奋发图强的品质风貌和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树立优秀学生干部榜样,并进一步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学院团委决定开展院优秀学生干部、院团委学生会优秀干事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目前管理学院10~12级在读本科生(含体育班)、11~12级在读研究生,团委学生会优秀干事仅限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学生会成员。
二、评选的项目、名额及条件:
1、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名额:按总人数的4%评选
- 本科: 10级27名;11级20名 ;12级17名
- 研究生:人数自定
- 团委学生会14名
条件:
1)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积极上进、热爱生活,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2) 主动承担班级、学院和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善于团结同学,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同学拥护,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 积极配合参与学院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能够组织起周围同学,具有一定的领导才能。
4)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成绩不及格现象。
2、学院团委学生会优秀干事
名额:14名
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积极上进、热爱生活,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2) 积极主动承担和参与学院团学工作,学生工作中有想法有创新,热心为同学服务,善于团结同学,有较高的威信,学生干部受到同学拥护。
3)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成绩不及格现象。
三、评比办法:
本次评选由学院团委统一计划、评比审核,在党组织、团组织的指导下具体操作,其具体步骤时间安排如下:
- 动员:3月8日由学院团委负责转发此文至辅导员及团委学生会。
2.申报:由参加评选的个人递交申请。
3.初评:辅导员和团委学生会各部部长组织小组讨论、集体评比。
4.评审:辅导员和团委学生会各部部长审核后报学院团委审核。
5.上交:各年级辅导员和团委学生将汇总名单于3月14日上交。
6.表彰:于3月25日公布表彰结果,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等。
红足1一世足球网团委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