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评选、表彰“三八红旗手”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9        浏览量:73

       近期,学校开展2011-2012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和“优秀妇女工作者”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
(1)上海理工大学“三八红旗手”:符合评选条件的本校在编在岗女教职工、女大学生、研究生。
(2)上海理工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符合评选条件的本校以女性为主(女性占50%以上)集体。
(3)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妇女工作者:符合评选条件的本校妇工委专、兼职主任、副主任、部门女工委员。
2.推荐名额
(1)上海理工大学“三八红旗手”的推荐名额: 2名;
(2)上海理工大学“三八红旗集体”的推荐名额:不限。
 
二、评选条件
1、上海理工大学“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上海理工大学工作(学习)满两年以上。
(2)在国家、上海重大项目和工程中做出较大贡献,在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并做出显著成绩,为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女教职工。
2、上海理工大学“优秀妇女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妇女工作,担任妇女干部两年以上。
(2)在组织发动本部门女教职工参与学校改革和发展、促进女性素质提高、推进女性成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3)勇于开拓创新,部门“妇女之家”创建工作富有特色和成效。
 3、上海理工大学“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部门、系、所或科室(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2)突出集体团结协作精神,在国家、上海重大项目和工程中做出较大贡献,在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并做出显著成绩,为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集体。
(3)原则上需已获得校巾帼文明岗创建、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三、评选方法
1.2012年9月19日-9月26日,各工会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将候选人(集体)推荐至学院工会。
9月26日16:00之前,各工会组长将候选人(集体)的推荐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huanghuiqiushi@126.com
推荐材料包括“详细材料”(1500字左右)、“简介材料(300字左右)”、个人生活照电子版一张(集体照电子版一张)和相应的推荐表(见附件2)。
2.2012年9月27日-9月28日,学院工会将候选人(集体)名单和推荐材料上报学院党总支。
3.2012年10月8日,学院党总支审核候选人(集体),确定推荐的候选人(集体)名单。
4.2012年10月9日,学院工会将推荐的候选人(集体)名单和推荐材料上报校工会、妇工委
5.2012年10月,校工会、妇工委根据各学院、部门上报的候选人名单展开评选,确定校“三八红旗手”(集体)、校“优秀妇女工作者”名单。在此基础上推荐上海市、上海市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各一名、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部门1个、市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工作者”候选人1名,报校党委会审定,最后确定上报人员名单。(具体日期暂未定)
 
四、奖励办法:
1、由校工会、校妇工委授予校“三八红旗手”、校“三八红旗集体”、校“优秀妇女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2、2012年3月上旬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先进表彰大会,对获得“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个人及集体进行表彰。

五、联系人
黄辉,管理学院409室
联系电话:65711629
 
附件1:《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三八红旗手”(集体)和“优秀妇女工作者”的通知》(上海理工大学工会、妇工委[2012]07号)
附件2:(2011-2012年度)校“三八红旗手”(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推荐表 
 
                                                                                                               管理学院工会
                                                                                                                2012年9月19日